河南省第三批教育科研基地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cs 发布时间:2009-01-09 09:27 点击量:5319
建立教育科研基地是河南省教育厅为加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省教育厅于1998年、2003年先后印发了《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建设意见》和《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工作取得积极成就。为进一步繁荣我省教育科研事业,加强教育科研基地规范化建设,发挥其在基础教育中的基础性、先导性、示范性作用,加快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基层学校科学发展的动力,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第三批科研基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基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为河南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与范例,加快推进素质教育。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基地建设,探索和拓展教育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专业工作者为基层学校服务的基本方式和有效途径;有效提升基地学校教师和管理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显著提高基地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形成特色和品牌,在当地乃至全省产生积极影响;形成一批科研型示范学校,引导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地范围与条件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或其它教育教学机构,办学思想端正,重视教育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科研基础、条件和成果,均可申报教育科研基地。
四、申报、审批程序
省教育科研基地实行自愿参加原则。有关学校应在2006年11月向所在省辖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12月初,各省辖市教育局对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向省教育厅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推荐。12月底,经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省教育厅批准,确定省教育科研基地,签订合作协议。2007年1月下发有关文件,颁发科研基地匾额,第三批教育科研基地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五、专家指导
聘请高校、科研机构中在教育领域有研究特长的专家及知名中小学校长等,组成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省教育厅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明确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与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签订工作协议。
专家组对科研基地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指导方式开展工作。坚持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培训主要包括对科研基地分学校类型、分学科专业进行综合或专题培训,个别指导主要是指专家组成员深入基地单位进行专项专题指导。集中培训、个别指导均在教育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进行。
六、基地建设主要内容
组织下达适合基地学校发展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基地学校课题立项和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先进基地单位和个人的评选;组织专家对基地学校进行多种形式不同侧重的集中培训和专题指导。幼儿园方面,主要加强教师幼教理论和科研方法培训,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目标,形成课题,开展研究;小学和初中,重点放在通过教育科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形成学校特色;高中方面,围绕新课改开展相关研究,更新教育理念,改善教育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同时,还将重点建设若干特色学校。集中省级教育科研资源,对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重点安排专家总结,提升成果,推出若干名师、名校长。实施教育科研基地评价方案,激发基地学校自身的积极性。指导基地单位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为基地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科研支撑。
七、合作年限
本批教育科研基地合作周期为3年,自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止。合作结束,基地单位要撤除基地匾额。合作期间认真履行协议并被评为先进单位者,优先加入下一批省教育科研基地。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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