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cs 发布时间:2009-01-09 10:44 点击量:3664
4.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和统筹,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好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重点支持面向农村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落实企业合理分担职业教育办学经费的相关政策,采取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与学校紧密合作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努力增强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
1.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切实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校要把教学作为中心工作,加大教学投入,改善教学条件特别是实验实习条件。推动新一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继续做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探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倡导研究性学习和本科生科研活动,建立学生到企业和科研院所实习的长效机制。强化教学管理,改进教风和学风。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完善高校教学名师奖励制度,推动教授和名师讲授本科生基础课。积极推进研究生选拔方式和培养机制改革,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通过合作培养、联合培养等有效形式培养研究生。
2.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快培养经济、社会、文化、国防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农业、资源、能源和环境方面的紧缺人才。引导高校根据国内外人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招生专业和教育内容。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引导高校科学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加强统筹规划,适度控制高校数量的增长,优化结构与布局。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办好普通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实施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3.造就和凝聚一支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
进一步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培养和支持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数以万计的青年骨干教师。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杰出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创新团队的组织模式,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和杰出人才培养。支持教师参与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企业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自由探索。支持教师主持或参加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和高水平国际学术领域的合作研究,提升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制定特殊政策措施,支持高校引进一批年富力强、世界一流的学术大师和科技尖子人才。
4.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
继续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推进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尽快使若干所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努力造就大批杰出人才,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重视发展前沿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通过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的带动,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体系,使高校成为国家和地方解决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推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5.提高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
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高校承担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研究课题,特别是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的战略性研究的课题,推动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成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科研基础设施的开放与共享。加强校企合作、校际合作、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形成产学研结合的良性机制,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工程化能力建设,提高大学科技园的产业孵化能力。鼓励高校充分利用科技优势,为社会特别是农村广泛提供科技服务,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6.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密集、力量雄厚、学科齐全的优势,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组织实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的编写、审定和使用,建设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和教材体系。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的研修和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更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学术名家、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优秀人才。把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重点,确定重点领域,抓住重大课题,实施重大专项,建设创新基地,培育创新团队,切实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五)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1.加强教师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水平。倡导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职业精神,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教师教育和师范院校改革,加强师范院校建设。吸引优秀青年读师范,鼓励优秀人才当教师。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积累经验,逐步推开,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综合大学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逐步形成开放灵活、规范有序的教师教育体系,提高教师教育的层次和水平。加快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加强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学历水平。
2.完善现代教师管理制度。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转换用人机制,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进一步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制定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政策措施,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机制。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区域内公办学校之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制度,积极鼓励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改进高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公开招聘、业绩评价和薪酬分配办法。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严格管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
3.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各级政府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切实依法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水平,并逐步提高。健全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模范事迹。
(六)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1.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提倡教育家办学。选拔一批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能力突出、潜心办学的优秀人才担任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改进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学校发展与改革的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2.加强学校党建工作。
全面推进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改进和创新学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工作活力。做好在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学生党建工作。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为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七)加快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1.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教育的关系,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职前教育与继续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有组织学习与自学相互补充的良好格局,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教育体系,为国民构筑更加畅通的成才之路。
2.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完善教育资源服务与应用系统,促进全社会学习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建设开放、灵活、方便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平台。构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乡镇,努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终身学习中的作用。改革成人教育办学模式,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加大投入,健全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扫盲教育的成果。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设城乡社区学习中心。办好老年大学,扩大覆盖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并重的制度。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弹性学习制度,完善学分制,方便学习者分阶段完成学业。完善自学考试制度。积极发展非学历教育,鼓励自主学习,促进学习途径、模式和方法的多样化。
3.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
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覆盖全国城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多形式、多渠道向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输送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并为农民学习实用技术服务,为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培训服务。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面提高教师和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有机结合。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和高校校园网建设,创建国家级教育信息化应用支撑平台。加快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形成国家信息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教学科研网络、教育政务信息化、高校数字图书馆等应用工程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对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为教育信息化提供保障。
4.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巩固、发展汉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成果,大力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提高学生普通话交际能力、汉字书写能力和语文应用能力,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汉语课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语言研究工程建设,推动中国文字的国际标准化和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
(八)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1.坚持教育对外开放。
积极开展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完善中外教育工作磋商机制,构建双边、多边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扩大对发展中国家教育援助。推进与外国政府互认学历学位。健全教育涉外法规体系和质量保障机制。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国际教育服务竞争。
2.扩大留学规模。
继续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改革和完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和管理制度,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派力度,为我国重大科研攻关和重点学科建设服务。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工作,鼓励他们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不断扩大来华留学教育规模,建立和完善来华留学教育工作的管理机制和模式,逐步提高来华留学的层次。
3.推动中外合作办学。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管理与引导,办好若干具有示范作用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办学项目。推动我国高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
4.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完善汉语国际推广的统筹协调机构,加快建设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和网络平台。加快推进孔子学院建设,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适应多样化的需求,加强汉语国际推广教材的开发和应用,做好汉语国际推广教师的培训和选拔工作,改进汉语水平考试及其管理模式。加强汉语国际推广的研究工作。
(九)建立健全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
1.建立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建立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加大资助力度,扩大受助学生比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改进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助学贷款国家代偿制度。继续实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绿色通道”。鼓励社会捐资助学。
2.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多种形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完善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3.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享受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1.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明确中央、省、市(地)、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责任。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办法改革。依法规范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开拓创新,办出风格和特色。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办学规范、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管理,推进科学民主办学和依法办学。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安全预警机制,健全师生意外保险和医疗卫生保险制度及健康体检制度,努力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3.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有关扶持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职工享受同等的权利,落实民办学校学生在升学、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的权利。政府对为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落实民办高校督导制度,实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确保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督察和财务状况的监管,督促民办高等学校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尽快形成政府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二)加大教育投入,加强经费管理。
1.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
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财政年度预算和执行结果都要达到教育经费支出的法定增长水平,并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2.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逐步增加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在政府增加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高等教育投入格局。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制订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标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不断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提高生均经费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且向社会公布,确保落实到位。完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对教育捐赠或出资办学,研究并适时出台对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政策。
3.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拨款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坚决反对一切浪费现象,反对学校建设中追求奢华的现象,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办学校贷款的管理,控制贷款规模,注重防范并努力化解贷款风险。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并加大监督力度,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三)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治教。
1.加强教育法制建设。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学位条例的修订工作,适时启动学校法、考试法、终身学习法、学前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的起草工作。积极推动各地制定必要的配套性教育法规。
2.改进教育行政管理。
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减少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改进管理方式,更加注重运用法律、规划、拨款、标准、信息服务等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全面加强教育规划工作,建立规划的动态调整和实施监测机制。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加大决策环节的制度化建设,推动教育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开展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提高行政管理干部素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权益救济制度。
3.大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建立健全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对学校科学有效的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建立教育实施状况的监测体系。进一步改进教育督导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督导检查的限期整改制度、督导检查结果的公报制度、教育重大问题的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4.从严治教,加强管理。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收费政策,加强对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坚决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严格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公正,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坚决制止非法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校招生。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对基本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教学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依法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四)全社会共同努力,开创教育发展新局面。
1.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领导。
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要研究解决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改善教育发展环境,为教育多办实事。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的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关于推动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政策,组织实施好教育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2.全社会共同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新闻媒体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成就。加强文化建设,为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艺术魅力的精神产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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