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五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评估验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30 17:52 点击量:1133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自2020年10月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五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建设以来,各基地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基地建设目标,本着“立足学校、服务教育、引领发展”的建设原则,在教育质量提升、教师专业化成长、学校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基地单位应有的作用。
2023年10月,第五批基地单位三年建设期满。按照省教育厅〔2021〕116号《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法》“对基地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根据基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评估,对优秀基地单位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基地进行通报直至摘牌”的精神,2023年第四季度将对第五批基地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目的
全面总结基地单位在学校发展、教育科研、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研究型教师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发挥基地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评估验收对象
第五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校、基地区。
三、评估验收内容
各基地校、基地区教育科研机构设置、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科研管理、科研经费投入、承担课题完成情况、成果应用与推广、教科研帮扶带动等八个方面内容。
四、评估验收方法
各基地单位如实填报本单位验收材料。省教评院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估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评估验收要求
1. 各基地单位认真总结学校教科研工作,提供教科研工作原始资料、过程性资料、印证资料等。
2. 材料填报完成后,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科研部门审核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11月22日前邮寄至郑州市顺河路29号办公区516室,电子文档(word格式)以“第五批基地单位评估验收+单位名称”为主题发送至邮箱:Syjd51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长春 杨印章
联系电话:0371—65900258 15738828428 13838173759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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