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农村应用性课题鉴定结项的通知
来源:河南教育科研网 作者:shaopeng 发布时间:2020-03-11 15:34 点击量:12859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教科〔2020〕21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
2020年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4〕64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鉴定结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题结项鉴定坚持质量第一,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对研究成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
二、鉴定对象
申请2020年结项的农村学校应用性课题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2018年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见省教育厅教教科〔2018〕1082号文件)。2019年已申报结项但未通过课题、经省教科院批准延期至2020年结项的课题也须本次申报结项。
三、鉴定条件
课题研究要紧密联系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报告要书写规范、概念明确、资料可靠、分析严密、逻辑清晰、论述全面、方法适当、结论可信,字数不少于1万字。如果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须是课题负责人,并且注明河南省农村应用性课题教育科研课题“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
四、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
《鉴定结项申请·评审书》(附件1)、研究报告组成一项课题的文件夹(以“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和《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起由申报单位统一发送。
(二)纸质版
根据附件3样式及内容要求,将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立项申报书、鉴定结项申请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及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等材料胶装成册,提交一套(不退回,课题组可根据需要多印留存),一题一袋,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负责人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同时送交一份。
为查新检索方便,研究报告首页标题左上方须注明“课题批准号”,标题下方须注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规范化全称,不能简写)、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姓名文字中间不能有空格,包含主持人在内所有姓名依序横向连排,姓名与姓名中间用半角分号隔开),具体样式见附件3。
五、材料报送
结项材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统一汇总报送(防疫期间,纸质材料可以邮寄)。不接受个人申报。课题鉴定评审不收取费用。
报送时间:4月21日至23日。
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办公区河南省教科院517、518室,邮编:450004;电子稿发送邮箱:yyktgl@126.com,电子邮件需加主题词:2020结项+单位全称+份数;联系人:韩和明、周长春、魏强,联系电话:0371-65900182、65900218。
附件:1.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鉴定结项申请·评审书(2020年版)
4.2020年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word格式)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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