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专家指导组工作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cs 发布时间:2009-01-09 09:26 点击量:5585
为加强教育科研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引领、指导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教教科[2003] 483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专家指导组成员资格
在教育领域有研究特长,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熟悉基层学校工作,愿意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
二、专家指导组工作内容和职责
1. 专家指导组成员以个人或联合指导的方式对基地学校开展工作,每位专家一般应负责指导2~3个基地学校;
2. 对基地单位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相关的教育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培训;
3. 接受基地学校咨询,采用多种形式为其答疑解惑;
4. 帮助基地单位做好教育科研规划与管理;
5. 指导基地学校选择适合学校发展的课题,使其圆满完成研究任务;
6. 指导基地学校吸收应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开展教育教学实验;
7. 帮助基地学校进行整体发展策划;
8. 每年到所指导的每个基地学校指导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 对基地单位开展科研的情况,及时向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通报;
10. 合作期间,使其所指导的学校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双方认可的明显成效。
三、聘任与管理
专家组成员选聘工作由河南省教科所负责,省教育厅予以审定,主要从省属高等学校、教育科研部门或中小学校中选聘,省教育厅颁发聘书。本着自愿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与省教科所签订协议。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对专家指导进行协调、督促并提供必要服务。
专家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专家指导组成员每年应向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四、待遇
根据专家工作量和指导学校情况,由基地管理办公室向专家支付劳务费,具体数额另行商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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