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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会通知

2015年农村应用性课题立项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mqc 发布时间:2015-10-23 10:44 点击量:11118

 

 

河南省教育厅

 

教教科〔2015〕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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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

 

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学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提出的“支持农村学校教师开展应用性课题研究”要求,为扎实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真正使教育科研成为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14年试点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农村中小学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坚持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4〕646号)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教育科学研究实际能力为目的,坚持试点为先、质量为本、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通过课题研究,实施科研带动,将课题研究与解决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质量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质量提升的一个有力抓手。

  二、申报对象、数量及选题

  1.2015年度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限制在已接受省教育厅“教育科研下基层”培训的省辖市(平顶山、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省直管县(市)(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固始县、新蔡县、鹿邑县)的农村学校、幼儿园进行,申报者(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教师以上专业职称。

  2.已接受省教育厅“教育科研下基层”培训的省辖市,每个县(市)申报课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每个省直管县(市)申报课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项。其中,农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以下的学校)。申报课题占比不低于60%,一线基层学校申报课题不低于80%。

  3.提倡城乡教师协作研究,鼓励相同学科(课题)跨校合作,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同提高、均衡发展的目的。

  4.应用性课题选题由申报者立足本职工作,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德育工作、学校管理等实践性问题中提炼确定,市、县教育学会、教育科研机构等组织申报单位应加强相关指导。

  三、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

  1.申报者需按要求填写、报送《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审批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2.《课题申报•审批书》经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报送至所在省辖市教育学会审核汇总,省辖市教育学会集中报送至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学会可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省教育学会不接受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3.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集中报送课题申报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4. 《课题申报•审批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www.hnedur.com下载,填写确定的同版电子稿须在报送课题申报材料前发送至省教育学会应用性课题管理专用信箱yyktgl@126.com。

  5. 2015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20日。

  四、组织管理

  1.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河南省教育学会、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实施,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教育科研机构协助做好区域内申报课题的筛选、报送工作。

  2.省教育学会、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应加强对课题的过程管理,向过程管理要质量,定期组织指导、咨询、检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发挥应用性课题研究的功能和作用。

  3.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和研究情况纳入“教育科研下基层活动”统一考核和评价。省教育学会、省教科所应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注意发现和培育典型,及时宣传、推广优秀研究成果,激发教师立足基层建功立业的正能量,为河南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徐万山  周健明,联系电话:0371-65838013,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 供销大厦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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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